玫姿绰态

[谭赵] 八月夜桂花

RoxanneTse:

@笙歌慢 老师本子的G,十分感谢这位墙头蹦迪好手准许我放出来!


*标题瞎搞的,咸鱼白菜二三事的最后一篇。狗O私都是我的错。


*阿谢的目录在这里,建议搭配BGM《忘记他是她》愉快食用。






       爱情大概是真的会受到气味影响的。


 


       谭宗明第一次注意到赵启平,其实远比赵启平以为的要早,不是在两个人以为的酒吧,虽然依然有微妙得恰的酒精气味——那天谭总刚好约了人在附院楼下的星巴克谈项目,来来往往的白大褂本应是看到习惯乃至麻木了。直到他从身边的玻璃窗看出去,看见了一个人站在咖啡馆门口台阶旁抽烟的赵启平。


 


       平心而论,赵启平的皮相,是很难让人在第一眼的时候不多留神一下的,哪怕是坐诊的日子穿在白大褂里最沉闷保守的衬衣西裤,都能被他身上那种挑衅与挑逗平衡得恰到好处,白日里不卑不亢是他,入夜之后洒脱多情的也是他——当然,那也是后话了。


 


       于谭宗明而言,脑子转了一日的融通、风控,同样也很难在这个枯燥的环境,疲惫的时刻里不被某些稍微与他生活不太一样的东西吸引住,不继续去留意他每一个小动作,忍得住不去想他是谁,是个怎样的人,才能把这样简单的抽烟、饮水动作做得迷人。衬衣领带西装一丝不苟,一看就知道刚脱下白大褂不久,一只手随意地搭在腰间,小指尾刚好勾住一直差不多快空了的espresso杯,白色的瓷杯壁上还有新鲜的咖啡渍,而另一只手夹住一根抽到一半的香烟吞云吐雾,微微眯起的眼睛漫无目标地直视前方。


 


       晚风从他身边拂过,似乎都安静了下来。


 


       举起杯子喝掉最后一口浓缩的时候,他回过头,恰好与谭宗明目光对上。也只不过是一瞬间,似乎是没有把这位常常出没于新闻、杂志的谭总认出来,若无其事地移开了眼睛。两个人搞到一起去之后某一个早上,谭宗明和赵启平站在家里的吧台前一边吃早餐一边各自翻书翻报纸,咖啡壶终于开始冒水蒸气的一瞬间,谭宗明忽然想起了他第一次为赵启平动心的瞬间。赵启平一边翻手机隔夜的微信,一边心不在焉地按着磨豆机,咖啡豆特有的醇香与酸涩也与谭宗明第一次遇见赵启平的那天一模一样,他把久远的记忆捧出来与赵启平分享,另一个当事人却声称完全没印象,委实是大煞风景。


 


       赵启平眼睛都快眯成了一道缝,淡淡的细纹从眼梢漾开,笑着耍美人计去亲谭总。他们在早安吻里交换咖啡中的坚果香气,除此之外还有一点牙膏的薄荷、茶叶清香,再夹一丁点淡淡的须后水味道,堆起来,糅到一起,正正是一个慵懒又晴好的周末早上应有的样子。


 


       其实除那次之外,谭宗明发现赵启平的确很少,很少抽烟,除非到了压力实在承受不住的时刻,棘手的手术,绝望的病人,高压的工作,小赵医生的世界一点不比谭总轻松多少。也许倒不是单纯因为什么“吸引有害健康”这种医生本应深以为然的道理,谭总有时在别墅里与大佬们打完太极,浑身磅礴的傲气还没散尽,一边烧雪茄一边打电话,赵启平便蹭过去把他的手拨到自己眼前,有模有样地学着谭总吸上一两口,深秋里灰色毛衣上都沾了薄薄一层烟草味。


 


       “喜欢?”谭宗明顺着赵启平的动作,先去亲了下他尚有烟气的嘴角,再沿着唾液晶亮痕迹吸了一口雪茄,醇厚绵长的苦与甘缓缓地蔓延开去。赵启平似乎逐渐回过味来,眉头逐渐紧锁了,砸了砸嘴,浑身夸张地抖了一下,自然不是什么好答案。


 


       他热爱把这些生活里细碎的片段、瞬间一一收藏起来,当作是捉不牢的小医生确切停留在自己生活里的一点印记。哪怕是再豁达练达如谭宗明,也无法不如旁人一样,像个深陷在感情里的世俗傻瓜,哪怕捧出最珍贵的物质与最真挚的心情,依然躲不过患得患失。怕他走,怕他厌,怕他无聊,怕他不够惊喜。


 


       不过是俗人。


 


       他们会在两个人都清闲的周末回到谭宗明在市郊的别墅,上海的夏天逐渐有了点要消减的意思了,赵启平便抓紧了最后暑气在谭总那个观赏大于实用价值的泳池里游上几个来回,把谭宗明和山长水远来到他别墅谈生意的下属、伙伴留在客厅。里面是几个亿的起伏升跌,惊心动魄隐在笑谈间;而外面是漆黑的星夜里扬起的潺潺水声,赵启平像只踩着夕阳尾巴破水而出的美人鱼,坐在岸边黑暗的角落里用毛巾擦头发。


 


       他们似乎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因为“爱情”这一个虚无缥缈至极的因素被牵在了一起,谭老板与赵医生,老谭与嗲赵,晟煊与附院,第二泡的普洱茶和最后一round的长岛冰茶,谭宗明与赵启平,千丝万缕尽化为情丝缠绕心上。


 


       等到谭总送走那些所谓“俗世”来的人之后,赵启平才懒散地擦着头发走进屋子,没穿拖鞋,湿淋淋地踮起脚尖踩在木地板上,像只优雅慵懒的长毛猫,伏在谭宗明身旁的懒人沙发上看手机。为了提神,也为了打点些格调,谭宗明的客厅点着线香,还是赵启平去日本参加交流会后抽空给他买的,当作生日礼物,据说价格比安迪家的名牌香薰蜡烛还要高。比寻常的香薰清苦,比单纯的檀香和暖,夹了一点点苦后回甘的甜。谭宗明转头的时候,刚好看到赵启平的手停留在半空,伸进去那片犹如无数条淡灰色纱带交织而成的烟雾当中,丝丝缕缕的烟气都从赵启平修长的手指中穿出。


 


       他忽然想起这盒线香第一次在这所房子里点起正好是赵启平从日本回到上海,谭宗明的生日靠近年末,他赶了清晨第一班飞机从名古屋飞回来,整个人裹在厚厚的羽绒服里发抖,那件又旧又土的羽绒服最后却被谭宗明亲手脱了下来。做到一半,赵启平忍无可忍咬着牙喊了停,湿淋淋地从谭宗明怀里把自己拔出来,跑了下床摁灭了那根线香。谭宗明见他苦着一张潮红的脸样子觉得好笑,赵启平说,闻着一股檀香味做这事,我怕我以后不能回老家祭祖了,老是觉得自己要羽化而登仙。


 


       谭宗明居然一下子摸不准他到底是不是开了个隐晦的黄腔。在床上厮磨的时候可以舍弃一切人工气味,但小赵医生千里带回来的礼物,是绝对不能不要的,而那个怀里搂住的人,也是绝不可以像烟雾一样羽化散去的。


 


       他伸出手去揉了揉在懒人沙发里瘫成一个大字的赵启平还湿着的头发,语气很随意,“刚刚那群人是我的下属,和我一起工作十多年了。下次介绍你们认识?”


 


       “不了吧。”赵启平做了个夸张的惊愕表情,瞪大了眼睛盯着谭宗明,“那得多尴尬。”


 


       谭总吃了个不软不硬的钉子,没把这个话题再继续下去。他知道赵启平在爱情里有他自己一套旁人摸不着边际的规矩。哪一块地儿是能捧给谭宗明瞧的,哪一块是还得等来日挤牙膏逐渐问出来的,哪一些是宁死也不能被别人闯入半分的,连谭宗明也不例外。他似乎在谭宗明的脚下画好一条线限制他行动,却更像是在给自己画出一个不能迈出的粉笔圈——他在害怕某些东西。


 


       就像抽烟一样。偶尔抽个烟耍个帅、减个压是可以的,但控制不住上了瘾是不行的。去酒吧偶尔和朋友放松猜拳happy hour是可以的,哪怕是和难得看对眼的姑娘交换联系方式——当然是在遇到谭宗明以前——也是可以的,放纵是因为他知道他不会沉溺酒精、享乐与堕落。偶尔的放纵是因为知道自己能收回来。


 


       据赵启平本人原话,“控制不住自己会让我很没有安全感。”


 


       他们那天正好吃过饭一起坐在客厅,像对称职的老年退休爱人一样看新闻,社会新闻里有男子为了挽回恋人作出自残,小赵医生便对老谭谈起他晚上守急诊的时候见过为了出轨丈夫跳楼的妇人,从五楼跳下来,被遮雨棚挡了一下命保住了,两条腿却保不住了。赵启平一辈子会上很多台急诊手术,也可能会见到不止一次的为情自杀,但那个年轻妇人的哭声,却不可能在他心里消失得一干二净。


 


       “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我会很没有安全感。其实我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能容忍自己的情绪被另一个主宰,他让你快乐、难过,又让你失望甚至绝望,一想到被人牵着走到最后用自己一条性命开玩笑,我就觉得不可理喻。”


 


       谭宗明不置可否,在赵启平说得快要动气之前适时扫了一下他的背脊。


 


       “那我大概知道你从前为什么被人叫‘附院夜店小王子’了。”谭总点了点头表示认同赵启平的观点,还带着十分客观冷静的语气,“百花丛中过的小赵医生片叶不沾身,厉害厉害。”


 


       “过奖过奖。”赵启平口硬,从来不甘落于下风,越看重的人越是如此,谭宗明最爱就是他只在自己面前展露的棱角与利刺。


 


       他似乎把谭宗明当成了尼古丁、酒精一类的有害物,偶尔沉醉可以,但绝不能放任自己沉溺,一身的机锋和傲气无论如何都掩饰不好,赤裸的脊柱似乎都在起伏的呼吸间暴露给了谭宗明看,然而薄薄一层皮肤下面永远磨不平的棱角却隐藏在骨与肉之间。谭宗明的手顺着汗水划过的痕迹摸过去,像触碰到一条波澜壮丽的山脉,收回手一看,却只有剔透粘腻的汗水。


 


       赵启平是世间上最漂亮却也最难以捉摸的一只穿花蝴蝶,一吻便颠倒众生,一吻便救一个人。


 


 


       他们很少会好好坐下来,谈论与彼此感情或者性格有关的东西,谭宗明是觉得没有必要,也做不惯这种事情,而赵启平是不愿意,他素来是吃软不吃硬的,要与知心老谭促膝夜谈还不如让他跑到从前最常去的酒吧高喊一声“我有男朋友了”来得痛快。感情不可以,但感情史是可以谈的,例如一个还没有遇到谭宗明,没有迈入社会,没有收敛起一身棱角与傲气的赵启平,与他这辈子,除了谭宗明与曲筱绡以外,唯一的恋情。


 


       赵启平已经忘记他的初恋女朋友模样了,只记得月光下女孩子刚洗过的头发还没来得及吹干,湿发的发梢有洗发水的玫瑰花香气在风中徜徉。而分手那一天晚上,淅沥沥的雨下了一夜,赵启平的室友半夜爬起来关窗户,低声骂了一句“宿舍楼的草怎么那么臭”。他那夜几乎没合过眼,说不上是难过还是解脱,漫无边际想了一堆结果十年之后已经忘了个清光,只把那一夜下过雨后的草腥味记了下来。


 


       毕竟记忆会因为或多或少的刻意为之而被淡化,但是没有人能故意遗忘一种某个特别的时刻里,某种特别的气味。


 


       例如谭宗明曾趁着小赵医生喝着小酒看完英超之后心情好,往他那个粉笔圈里偷偷挪了挪,问他,你为什么喜欢我?


 


       赵启平的脸颊因为酒意上涌有点发红,但眼睛是亮的,整个人在醉与清醒的边界上摇摇晃晃。他咬着嘴唇看着谭宗明笑,做出一个很认真地思考的动作,才很慢地一段一段说,可能是因为你皮相好看,就像我吸引你那样。那天晚上在酒吧里,你坐着的位置后面刚好有个姑娘拿着一束很漂亮的芍药花,可能是因为你那天用的香水很……总之是在酒吧里不太融洽的感觉,有种很古老稳重的脂粉感觉,我就忍不住想,那家的老先生被带出来泡吧啦?


 


       你小子!


 


       赵启平禾禾禾地笑着作势要逃,腿还没跨出床沿,脚踝已经被谭宗明钳制住拉了回来,结结实实地在后脑勺挨了“老先生”一下。也不疼,谭宗明在他面前不过是个口硬心软的平凡男人。


 


       真的,那天你给我印象特别深刻,让我无缘无故想起冬天抖开的,沾了婴儿爽身粉的小被子。


 


       你还带过小孩子?


 


       带过。我第一年实习的时候,有人把刚出生没几个月的孩子丢在医院里了,那天晚上值班的实习生就轮着带他。小孩子嘛,一身奶香、爽身粉的味道都沾我身上了。他还不知道自己被爸爸妈妈抛弃了,咯咯地笑着朝我伸出手要我抱,我忽然觉得,其实有个孩子其实也不错。


 


       这次,轮到谭宗明没说话了。他的工作和经历决定了他的世界比赵启平自由许多,但选择也少许多,是赵启平自愿陪他走这一段更艰难些的路的,这是他永远无法消减半分的心结。


 


       别胡思乱想啦。赵启平抱着他的大头,喝了酒,使了点劲两只手还是软绵绵的,揉乱了他打了发胶的头发,又拂开他垂下来的刘海,在谭宗明的脑门上很大声地“吧唧”亲了一口。两个人抵着额头蹭了会鼻尖,又趁谭宗明忍不住伸出手把他搂进自己怀里之前退开了一点。


 


       其实我没有办法想象自己毫无保留、毫无缘由地爱另一个人,哪怕是因为血缘,可能会很冷血,但的确是真的。我只要一想到一辈子都会因为某些没办法用道理说清楚的原因,把感情甚至生活交到另一个人手上,为了一个孩子舍弃自己的生活,为了他忙里忙外啊,抽出很多很多时间和精力,别人会用“谁的爸爸”来指点我的生活,就会觉得实在是太可怕了。


 


       谭宗明皱了皱眉头,真不知道这个人是真醉还是假醉。事情似乎一下子有点滑向了沉重与不愉快,在他伸出手扣在赵启平蝴蝶骨上,把人按到自己肩膀上的时候,赵启平反而笑着骂了一句,轻轻地一拳捶在他手臂外侧。


 


       谭宗明,你什么毛病,大半夜这种场合拉着人聊小孩子?


 


       谭宗明这次却没跟着他一起笑,神情甚至有点严肃,借着拥抱的姿势,很轻地吻在了小赵医生的耳垂上。


 


       谢谢你对我坦白。


 


 


       不知道赵启平说的是不是实话,是不是真的因为芍药花以及像婴儿爽身粉味道的香水对谭宗明一见钟情的,但对于谭宗明来说,他对赵启平的绮念的确是从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就埋下了。他平时很少会去人很多的pub,女孩子浮夸的妆容,男孩子浓烈的香水,都在绚丽的射灯之中镀上了一重缤纷的薄雾,反倒显得不真实。


 


       他至今还记得那天赵启平穿着黑色毛呢外套,边缘是白色的线条,头发不知道是因为刻意造型过还是单纯因为主人跳动的动作而垂落,额前的刘海有点打卷,正好覆在浓而粗的眉毛上,整个人活像那些从欧洲十八、十九世纪的肖像里走出来的才华横溢的诗人、画家,与周边刺耳的电子舞曲却丝毫没有格格不入的感觉,仿佛他本身就是这样的气质,他本身就适合站在万花丛中,多情至极无情至极。


 


       赵启平是无法定义的。医院,酒吧,骨科,音乐,人活到真正有趣的地步,是很难用“爱泡吧的那个小伙”,“骨科特别厉害的副主任”这种片面的评价去定义的。他们第一次滚上床,谭宗明的手有点微微发抖,一件一件把小赵医生的衣服脱下来的时候才发现,这个人居然用的是木质调的香水,而且还是偏沉偏苦的那种,就是那一刻,他便知道这人远没有自己表现出来的潇洒与爱玩。但当时的谭宗明依然努力控制着不让小赵医生看出来,不给他取笑自己的机会,尽管很多年后赵启平才告诉他,其实他那天也紧张得不得了。


 


       赵启平屈膝跪在床上,却没有发现谭宗明的异常,仰着头承受谭宗明在自己脖颈上的舔舐与放轻了力度的啃咬,自顾自地说着话。


 


       “我听说你们有钱人,奇奇怪怪的兴趣爱好特别多。”


 


       “胡说。”


 


       “真的,不过你别耍太多花招,我这是第一次跟男的在一起。”


 


       “你放心,我也是第一次。”谭宗明有点焦急,但毕竟要努力做个体贴的情人,于是停下手来,凑近了一点跟赵启平接了一个黏糊糊的吻,退开一点看到他泛红湿润的嘴唇后又心猿意马,重新贴上去缠绵厮磨。如果不是赵启平一紧张就爱乱七八糟说一大堆话,他真怀疑两个人能一直没完没了地亲下去。


 


       “嗯,例如说……”赵启平砸了砸嘴,一点舌尖很快地滑过下唇,从谭宗明亲过的地方滑过去,“你会不会喜欢听别人在床上叫你……爸爸?”


 


       谭宗明不得不承认,在两个人贴到如此之近,赵启平身上又只剩余最后一片布料的时刻,听到他低沉磁性的声音喊出这个荒诞又催情的名称时,某个部位还是忍不住重重地跳动了一下。


 


       他使了点劲,一巴掌拍在赵启平的臀部上。


 


       “别这样叫,吓出病来你负责我下半辈子。”


 


       赵启平咬着嘴唇禾禾禾地笑,看得谭宗明牙也痒,心也痒,俯下身假装恶狠狠地咬了一下被他自己舔得水光一片的下唇。


 


       “而且,没有别人。”


 


       这是谭宗明在那一夜,与赵启平说的最后一句话。


 


 


       不会有别人了。哪怕那一天,站在芍药花前,喷了脂粉味很重的香水的不是谭宗明,穿着黑色毛呢外套,像个老派绅士一样用传统木质调香水的不是赵启平,大概也不会有此后的故事。赵启平曾经对谭宗明说过一段隔壁心理科室的小年轻用来泡妞的情话,说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其实可能是因为当时这个人身上的颜色、气味,可能是因为当时的天气、温度,甚至是因为当日自己刚好遇到过某些事,潜意识里触发了某一个自己也不知道的开关,才有了浪漫主义者所谓的“一见钟情”说法。


 


       你畏惧与另一个人交换原本的世界,畏惧生命被另一个人主宰,畏惧失去自己情感的控制,以为爱与恨,自律与沉迷,欢喜与失落,都是自己可以掌握在手中的。但其实从爱上某个人的第一刻起,便已经不是自己的理性所能控制的了。


 


       而谭宗明,就是赵启平一辈子也戒不掉的瘾。


 




       两个人去了外国领证,赵启平便把谭宗明带回了老家,借着八月份里“祭祖”的由头把合法伴侣押到了父母面前。用小赵医生的原话,那就是“丑妇终须见家翁”,见了赵家的家长甚至祖先,就颇有点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的意味了。


 


       两个人赶最早的飞机回国,还得赶回老宅和赵启平的父母、爷爷奶奶吃饭。天已经快黑透了,星星与小虫子的叫声像是夜色里的许多个若隐若现的亮点,装点着两个人归家的路途。穿过漆黑的树林时,谭宗明下意识就去牵身后赵启平的手,赵启平挣了挣,还是贪恋情人的触碰,蜷了手指与他十指紧扣,穿行在黑暗中。


 


       一路上都是桂花香气。最是纯粹,自然,传统简单的味道,像小时候妈妈用的头油,奶奶做的糖桂花、酒酿丸子、杏仁豆腐,是家的味道。一个像高中生偷偷摸摸压操场一样牵着自己手,跟在自己身后的赵启平,也与这片八月夜里的桂花烟雾自然而然地融为一体了。


 


       黑暗里,他们似乎总是能毫无困难地捕捉到彼此的目光的,谭宗明只需要回头,便能看到赵启平在夜色里依然亮晶晶的眼睛。一个没有任何香水,烟气,酒精,咖啡味道的赵启平,一个与老土又温情脉脉的桂花香气一并珍藏在谭宗明心底里的赵启平。


 


       心头跳动如擂鼓,这下可好了,可真像去压操场的中学生了。谭宗明忍不住停了脚步,借着赵启平眼睛的指引,偷偷摸摸地亲了亲他的嘴唇。


 


       “哎呀别动。”赵启平很低地嘘了一声,“我听到猫叫了,我们到家啦。”


 


       他们拨开最后一重低垂的枝叶,灯火终于照亮了他们。而他们的家人,正站在飘出饭菜香气的门口,微笑着拥抱了他们。


 


       Fin.












服了搞个锤基疯狂掉粉


我真没爬墙or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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